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干事及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同学的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学生会成员的个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并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学生会成员队伍,为我院学生工作做贡献,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范围
全院学生会成员
二、考核目标
1、全院学生会成员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级,增强法制纪律观念,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2、全院学生会成员应该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持优异的学习成绩。
3、全院学生会成员必须认真对待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学生会规章制度,工作中注重方法,虚心听取建议并改正,保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做好每一项工作。
4、全院学生会成员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遵守各项校纪校规,做好学生会的带头作用。
三、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评分制,考评基础分70分,满分100,按下列条例相应加减分数,每个月由纪检部统计每个部门考勤情况,每个学期期中及期末各进行一次公布(学院公告栏或者学生会群)。积分在60分以上者视为合格,部长可继续担任;积分80分以上者为优秀,可作为评优的重要标准之一;积分60分以下者,为不及格,经相关领导决定,是否免去部长相应的学生干部职位,由表现优秀者接任,干事进行劝退。
(一)日常项
1、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加2分
2、遵守校纪校规,有道德,有法律意识。加2分
3、勤奋学习,可以很好地协调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加2分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遵守各项校纪校规,做好学生会的带头作用。加2分
5、可以很好地和各个部门协调工作、配合。加2分
(二)加分项
1、每个月纪检部统计的学院晚会及开会的出勤情况中,全勤者,加2分。
2、每个学期期末无挂科情况者,加3分。
3、期末各部长之间相互评分,所有评分的平均分(去除最高分最低分)(满分5分)
4、期末主席团对各个部长的评分平均分(满分5分)
5、期末部长对各个干事评分平均分(满分5分)
6、期末干事对部长的评分平均分(满5分)
7、通过自身努力为学院争得荣誉者,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代表院级参赛的项目)
8、通过各类社会考核或者参加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者加2分。
(三)减分项
1、例会:迟到者扣1分/次,无故不到者扣2分/次,请假者扣0.5分/次。
2、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工作(病、休假除外)扣2分。
3、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不听劝阻者,视情节轻重扣2-5分。
4、期末挂科,挂一科扣2分,以此类推。
(四)淘汰项
对于下列事例的学生会成员取消评优资格,视为不合格并建议学生会办公室予以劝退淘汰:
考试作弊者。
一学期三门功课挂科者。
工作散漫且屡教不改者。
考勤缺勤累计3次。
包庇下属,谎报该部门出勤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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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