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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c澳门太阳集团城网址_NO.1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08 15:19:44 阅读量:

各支部:

为了加强党员教育,强化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党员干部队伍,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主要目标,使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优良作风进一步养成、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结合我院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的教育培训制度

(一)政治学习 

 1、主要学习内容

(1)围绕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营造学党章、遵党规、守党纪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严明纪律,争做“忠诚干净担当”表率。

 2、学习方式

(1)个人自学;(2)分组专题学习、讨论;(3)参加专题辅导讲座、报告等党课教育;(4)观看电影、录像等电化教育;(5)参观交流,实践活动;(6)党校学习、专项培训等。

 3、保障措施

(1)通常每周三下午为集中或个人政治理论学习时间,若因工作或学习需要,各支部可临时调整学习时间。

(2)院党群办负责于每学期初向各党支部下发学习计划,各支部应于党群办下发学习计划后一周之内提前准备学习材料,并明确学习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方式。

(3)每学期期末,院党群办就改进政治学习内容和方法,提高学习效果向各支部征集意见和建议。

(4)各支部实行政治学习签到考勤制,除出差或生病住院外,全体党员均应认真参加各类学习。参加学习的考勤与党员考核挂钩。

(二)党员教育活动

 1、各支部每学期需组织本支部党员集中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一次。

 2、根据院党委安排,每年7月定为“共产党员教育月”。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相关文件,对党员进行勤政廉政教育。

3、开展入党纪念日给党员寄贺卡“过政治生日”和设立“党员示范岗”、在毕业半开展“大学最后一堂党课”等旨在强化党员宗旨意识的专项教育活动。

 4、深入开展各类“服务队”活动,激励全院党员立足本职,钻研业务,在工作中多奉献。

(1)成立班级管理服务队,旨在打造一支以党员班干为核心的班级管理服务团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班级管理例会制度,每周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班委组织一次班委例会,讨论近期班级管理问题;组建班级管理学习会,每个月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组织一次班级管理服务队学习会,交流班级管理经验,构建班级管理同学反馈会,每学期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班干组织班级同学对班级管理服务队进行意见反馈等。

(2)成立理论学习服务队,以大一新生开展入党启蒙教育为契机,围绕“践行核心价值观、培育青年树新风” 团日活动的主题,组织教工党员和部分优秀学生党员,组成理论学习服务队,在大一新生中开展主题班会和团日活动,通过PPT讲解、视频观看、面对面交流、分组讨论等多种形式,大一新生坚定入党信念。

(3)成立专业学习服务队,帮助同学解决专业课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尽力为他们专业课的学习提供有益的帮助。结合tyc澳门太阳集团城网址_NO.1辅助教学(SI)学生帮扶计划,面向全院学生,最大限度的开发学生潜力,培养学生对各类语种的兴趣爱好,为学困生提供课外辅导,帮助学困生克服专业困难,倡导全院大学生党员关注群众,关注弱势,选拔学生党员为SI Leader,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6小时的志愿学习帮扶服务。要求每位党员教师、班主任、辅导员每学期义务指导SI Leader不少于10次。此外,结合新生入学教育,积极鼓励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在新生中开展“知心学姐、学长”岗位,组织学姐、学长党员对新生同学采取一对五的服务,帮助他们就生活、学习、生活中各种问题提供帮助,同时对入党积极分子采取一对一的指导,帮助他们端正端正入党动机,负责定期收集、检查他们的思想汇报等工作。

(4)成立学生创新教育及创新技能训练服务队,积极鼓励党员学生发挥个人特长,参加各级技能和创新教育及比赛,并在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5、院党委建立支部以及党员考核机制,各支部每学期结束时完成本支部所有党员的考核,并提交本支部的考核总结接受院党委考核。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党委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①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②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③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④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⑤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⑥研究有关推荐选拔干部;⑦研究其他有关工作。

必要时也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邀请学院非党员领导或党支部书记列席参加。

3、党支部书记会。一般每月(季度)召开一次,由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①组织党员学习;②研究贯彻执行党委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③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④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⑤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4、党课。党课教育至少每学期安排三次,由党群办负责组织、由党委书记或党委委员、支部书记实施。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开展教育。

(二)、落实党员汇报制度

1、思想汇报的对象: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都应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向所在的党组织进行汇报。

2、思想汇报的内容:①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②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③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④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⑤爱岗敬业、本职工作完成情况等。

3、思想汇报的形式:①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口头汇报;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或表格式进行汇报。

4、各支部建立学习调研制度。每年结合形势需要和学校的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研究和基层调研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支部每年完成1-2 篇心得体会、思想动态分析或调研报告。

(三)、加强党内民主生活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通常一年召开一次,一般按照校党委的安排组织实施。根据需要,民主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

2、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或支委召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党员参加。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由其他同志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书记或支委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同志。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除参加学院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外,也要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3、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结合一年来的工作实际及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对照党章的要求,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三、党员的发展工作

 (一)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原则

 1、贯彻“五个基本”,发展党员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

2、遵循“十六字”总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3、落实“三个坚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4、做到一个禁止、一个反对。禁止突击发展党员,反对“关门主义”,这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贯要求。

(二)党员发展程序

1、申请入党环节:

(1)关于申请入党的条件

五项基本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对先进分子的要求增加了“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2)关于党组织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和掌握申请人基本情况、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等。对大学生申请入党,原则上不要超过两周同申请人谈话。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做到“两推一备案”,即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目的就是使上级党组织对基层支部的情况有所掌握,增设并前移把关环节,同时保证发展党员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助于避免工作的随意性。 

 2、共青团“推优”环节:

(1)推优方式,基层群团组织对党支部提供的入党申请人作进一步了解后,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方式推荐入党申请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报上一级群团组织备案后提供给党支部。

(2)高等学校“推优”工作,主要是由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优工作应提前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之前进行。)

(3)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3、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环节:

(1)党支部指定1-2名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是入党积极分子与党组织的纽带,也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导师”。党支部要加强对培养联系人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强化其责任意识和组织观念,使培养联系工作落到实处。

(2)培养联系人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考察结果要有记录。主要从政治思想、学习态度与成绩、工作热情与能力、群众基础与评价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指出存在的缺点与不足,明确改进的目标和努力方向。

(3)积极探索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相结合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方式,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

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环节:

(1)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公示一般不少于5天,建议1周。

(2)报上级党委备案

党支部一般应在讨论同意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含联系人意见、党员群众座谈会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支部会议记录、公示情况等)报上级党委备案。

确定入党介绍人:2名政治坚定、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

注意: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4)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形成结论性材料。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5)开展集中培训

院党委要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进行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的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或培训不合格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4、预备党员的接收环节

(1)支部委员会审查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2)上级党委预审

经支部委员会审查、集体讨论通过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并提供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本人思想汇报、团组织“推优”情况、党员和群众意见、培养教育情况、政审情况、集中培训情况、有关公示情况、党支部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

 审查结果及时反馈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省委组织部统一编号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3)填写《入党志愿书》

使用统一印制、有省委组织部统一编号的《入党志愿书》,填写要规范,不能自己印刷。

填写时应认真阅读填写说明,严肃认真、真实可靠,不能用打印,不轻易涂改,避免抄入党申请书。

参见:《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规范

 云南农业大学组织部、统战部网站-常用文件-基层工作文件-关于规范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通知

(http://zztz.ynau.edu.cn/showart.aspx?aid=181)

(4)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支部大会,应把握好“两个不开”,即: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不足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正式党员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支部大会在讨论发展党员时,须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逐一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会议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书记因故短期内不能主持的,应推迟召开时间;如果支部书记离岗时间很长,可由副书记主持。

 发展对象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党员大会。

(5)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党委审批前,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一方面使党委能直接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保证审批意见准确;另一方面可以有针对性地帮助发展对象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还可以通过谈话,了解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情况,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对党支部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6)上级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审批(三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的,应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不能审批,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也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党章》第七条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审批后:一是要找本人谈话,告知预备期,并提出新要求;二是要向本单位党内外群众公布。(通过会议或公告的形式  如:关于接收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告)

(7)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学院党委审批后,要及时将发展的预备党员有关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环节

(1)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2)入党宣誓

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3)继续教育考察

 党组织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督促、指导预备党员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按期缴纳党费,承担一定的工作任务。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原则上一个季度)要听取一次预备党员思想情况汇报,入党介绍人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考察意见,党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的表现,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向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公示

(5)支部大会讨论

注意: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6)上级党委审批

学院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将《党员转正通知书》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7)材料归档

各支部须认真按照要求完成本支部所有党员的材料填写、审核以及归档。

 四、党风与廉政建设制度
  (一)、院党委书记对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直接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科室主任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并抓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依法办事。

(三)、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不玩忽职守,不打击报复,不做有损学校、学院形象的事。

(四)、热情为广大师生服务。及时、认真为群众排忧解难。

(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院领导班子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检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六)定期召开广大师生座谈会。每年召开1至2次座谈会,听取对学院领导班子、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组织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七)、严格执行用人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德才兼备德用人任人为贤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八)、严格遵纪守法。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认真监督检查,防止发生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九)、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五、党员的组织处理制度
  (一)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符合党员条件(或被评议基本合格率60%,不合格率达30%,或二者合计达40%以上的党员),要进行严格教育,并指派两名党员重点帮教,促其尽快转化。

 (二)发现党员连续三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缴交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支部应派人了解情况,与该党员谈话(形成谈话记录),提醒并敦促其改正。出现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党费的情况时,支部应发出书面通知,责成其限期改正。

 (三)对经教育不改,连续两年评议基本合格在60%、不合格率在30%,或二者合计达40%以上的,及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符合党章规定的认定自动脱党条件,又未在支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进行整改的,按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劝退或除名处理。

 (四)对违纪党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中共云南农业大学tyc澳门太阳集团城网址_NO.1委员会

2016年3月20日